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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第三次财富分配”来了!高收入群体配置“身份”迫在眉睫!


近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,提到“第三次分配”。此概念引发全社会的关注。


会议强调

要加大税收、社保、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,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,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,合理调节高收入,取缔非法收入,形成中间大、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。



“三次分配”到底是什么?


三次分配并非是一个新兴的概念。早在1994年,厉以宁教授在《股份制与现代市场经济》一书中明确提出过这一概念。,从最朴素意义上解释:


★一次分配就是工资,由市场主导;

★二次分配就是社保,由政府主导;

★三次分配就是公益,由社会道德驱动。


简单来说,


★一次分配是由市场按照效率原则进行的分配,一般是通过工资和年终奖来体现;

★二次分配是由政府通过税收、社会保障支出等进行的再分配,合理调节过高收入;

★三次分配则是在道德力量的推动下,通过个人自愿捐赠而进行的分配。


合理调节过高收入


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,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,合理调节高收入……



那么,如何才能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呢?


作为参与收入分配的重要的政策工具,税收理应在其中起到应有的作用。十四五规划的税制改革的目标是要优化税制结构,健全直接税体系,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。这里与这三次分配都有一定的逻辑关系。


有媒体解读称,后续或将有一系列措施出台,例如:


★严格限制、监管过高收入人群的收入:明星、网红主播、各种高净值人群等;

★开征财产税:遗产赠与税、房产税等;

★针对行业龙头的税收政策改变;

★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申报与征收,打击非法所得,尤其是灰色收入、隐匿收入、海外收入等等。


个税改革或将有新动作


2019年实施的个税改革,首次引入了综合所得税制,将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等四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税,将综合所得税的起征点设为5000元每月,扩大中低收入者个税税率级距,并引入子女教育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。


专家分析认为,未来个税的改革将不再只是简单提高起征点,因为这样其实高收入者受益更加明显。改革的重点将放在合理扩大纳入综合征税的所得范围,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。这将让个税税制更加公平,强化收入分配调节功能。


加快推进房地产税


目前,国人财富大致体现在拥有多套房产上,所以提高直接税比重,启动房地产税将是第一步。


房子越多、价格越贵的富人则需要承担更多的房地产税。因此房地产税能起到收入分配调节作用,特殊情况下还能起到调控房价的效果。


目前“十四五”规划明确提出,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。今年6月财政部、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税务总局就召开了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。


多位财税专家分析认为,继重庆、上海之后,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望扩围,为房地产税立法探路,积累经验。



或将开设遗产税、赠与税


虽然目前的遗产税只是一个“为了缩小贫富差距”的建议,但早在1950年,遗产税就被拟定为会开征的税种之一,全国人大也在1996年批准了“逐步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”的建议。


同时高额的遗产税也倒逼富人去做慈善,这也可以促进慈善等社会事业对收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。


对于开征遗产税,很多专家认为遗产税开征势在必行。开征遗产税、赠与税是一种快捷缩小贫富差距的方式,有利于社会的共同富裕。


这意味着一旦国家开征遗产税,就可以马上实施。也就是说,征收遗产税其实离我们很近。


严格监管房地产与教培


也有业内人士指出,今年受到严监管两个行业,房地产和教培,都与要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有关。因为高房价和高教育成本都会加剧贫富差距,不利于实现共同富裕。


当前的形势,对高净值人士的税务规划、身份规划都提出了新的要求,如何做好有利于财富传承的整体规划已成为当务之急。


合理的税务规划、优化资产配置结构、分散投资,不论对于富人还是中产阶层都是一种明智的选择,也是进行资产配置不可忽视的一步。